氣體鋼瓶的安全使用規(guī)范
發(fā)布時間:2016-03-28 15:50:54
氣體鋼瓶是儲存壓縮氣體的特制的耐壓鋼瓶。使用時,通過減壓閥(氣壓表)有控制地放出氣體。由于鋼瓶的內壓很大,而且有些氣體易燃或有毒,所以在使用鋼瓶時要注意安全。
一、 采購和使用有制造許可證企業(yè)的合格產品, 不得使用改裝氣瓶和超期未檢的氣瓶。
二、 氣瓶使用者必須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。
三、 氣體鋼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項:
1.鋼瓶應存放在陰涼、干燥、遠離熱源(如陽光、暖氣、爐火)處??扇夹?/span>氣體鋼瓶必須與氧氣鋼瓶分開存放。
2.絕不可使油或其他易燃性有機物沾在氣瓶上(特別是氣門嘴和減壓閥)。也不得用棉、麻等物堵漏,以防燃燒引起事故。
3.使用鋼瓶中的氣體時,要用減壓閥(氣壓表)。各種氣體的氣壓表不得混用,以防爆炸。
4.不可將鋼瓶內的氣體全部用完,一定要保留0.05MPa以上的殘留壓力(減壓閥表壓)??扇夹詺怏w如C2H2應剩余0.2~0.3MPa。
5.為了避免各種氣瓶混淆而用錯氣體,通常在氣瓶外面涂以特定的顏色以便區(qū)別,并在瓶上寫明瓶內氣體的名稱。
高壓氣瓶的搬運、存放和充裝應注意事項:
1.在搬動存放氣瓶時,應裝上防震墊圈,旋緊安全帽,以保護開關閥,防止其意外轉動和減少碰撞。
2.搬運充裝有氣體的氣瓶時,最好用特制的擔架或小推車,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轉動。但絕不允許用手執(zhí)著開關閥移動。
3.充裝有氣的氣瓶裝車運輸時,應妥善加以固定,避免途中滾動碰撞;裝卸車時應輕抬輕放,禁止采用拋丟、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擊的方法。
4.充裝有互相接觸后可引起燃燒、爆炸氣體的氣瓶(如氫氣瓶和氧氣瓶),不能同車搬運或同存一處,也不能與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。
5.氣瓶瓶體有缺陷、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損壞,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,切不可再送去充裝氣體,應送交有關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一般高壓氣瓶使用原則
1.高壓氣瓶必須分類分處保管,直立放置時要固定穩(wěn)妥;氣瓶要遠離熱源,避免曝曬和強烈振動。
a 在鋼瓶肩部,用鋼印打出下述標記
制造廠 制造日期 氣瓶型號 工作壓力 氣壓試驗壓力氣壓試驗日期及下次送驗日期 氣體容積 氣瓶重量
b 為了避免各種鋼瓶使用時發(fā)生混淆,常將鋼瓶上漆上不同顏色,寫明瓶內氣體名稱。
2.高壓氣瓶上選用的減壓器要分類專用,安裝時螺扣要旋緊,防止泄漏;開、關減壓器和開關閥時,動作必須緩慢;使用時應先旋動開關閥,后開減壓器;用完,先關閉開關閥,放盡余氣后,再關減壓器。切不可只關減壓器,不關開關閥。
3.使用高壓氣瓶時,操作人員應站在與氣瓶接口處垂直的位置上。操作時嚴禁敲打撞擊,并經常檢查有無漏氣,應注意壓力表讀數。
4.氧氣瓶或氫氣瓶等,應配備專用工具,并嚴禁與油類接觸。操作人員不能穿戴沾有各種油脂或易感應產生靜電的服裝手套操作,以免引起燃燒或爆炸。
5.可燃性氣體和助燃氣體氣瓶,與明火的距離應大于十米(確難達到時,可采取隔離等措施)。
6.用后的氣瓶,應按規(guī)定留0.05MPa以上的殘余壓力。可燃性氣體應剩余0.2MPa~0.3MPa(約 2kg/cm2~3kg/cm2表壓)H2應保留2MPa,以防重新充氣時發(fā)生危險,不可用完用盡。
7.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查。充裝一般氣體的氣瓶三年檢驗一次;在使用中重腐蝕或嚴重損傷的,應提前進行檢驗。